如何宣布发⽣了⼀场灾害

本页⾯涵盖了《斯塔福德法案》中指出发布灾害声明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查看使⽤。所有紧急情况和重⼤灾害的宣布仅由美国总统⾃⾏决定。

《美国法典》第42卷第5121-5207章,史称 《罗伯特T.斯塔福德救灾和紧急援助法》, (即《斯塔福德法案》),其中第401条规定:“应由受灾州州长请求总统发布重⼤灾害声明。”这⾥州的概念涵盖了哥伦⽐亚特区、波多黎各、维尔京群岛、关岛、美属萨摩亚和北马⾥亚纳群岛⾃由联邦。根据《⾃由联合协定》,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也有资格,要求美国总统宣布灾害声明并获得援助。

根据《桑迪恢复改进法案》,联邦承认的印第安部落政府现在可以选择直接请求总统发布灾害声明。联邦应急管理署制定了 《部落灾害声明试点指南》, 该指南针对部落的请求步骤,提供了更详细具体的操作指导。

联邦应急管理署已将发布灾害声明流程纳⼊了《联邦法规》第44章206款 B项

初步评估损失

如果显⽽易见需要总统发布灾害声明来帮助受灾地区恢复⽣机,那么州政府或印第安部落政府应联系联邦应急管理署在当地设⽴的办公室,并请求该办公室进⾏联邦层级、州层级以及部落层级联合初步损失评估(PDA)。如果情况允许,应当将当地政府代表纳⼊评估范围。团队将共同对受灾地区进⾏全⾯评估,以确定灾害严重程度、灾害对个⼈及公共设施的影响以及灾区可能需要哪类联邦援助。州长或部落⾏政⾸领的请求中包含以下信息:需要表明灾害已经严重到超出了受灾州政府、受灾地⽅政府、受灾印第安部落政府的管控能⼒,原本有效的灾害响应机制失灵,需要联邦政府额外提供援助。

View Preliminary Damage Assessment Reports

州政府或印第安部落政府不堪资源缺⼜重负

⼀旦完成初步损失评估,且州政府或印第安部落政府确定损失超出了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州长或部落⾸领可通过联邦应急管理署区域办公室,向总统提交发布灾害声明请求。根据要求,州长或部落⾸领必须依据本州法律或本部落法律,采取适当⾏动,并直接执⾏州或部落紧急情况计划。州长或部落⾸领应提供已经⽤于或将致⼒于减轻灾害后果的州政府、地⽅政府或印第安部落政府资源⽅⾯的性质及其数量信息,并对损失⾦额和损失严重程度以及该损失对私营企业和公共部门的影响进⾏评估,根据 《斯塔福德法案》,预估出灾区所需援助类型和援助⾦额。此外,州长或部落⾸领必须证明,针对当前灾害,州政府、地⽅政府或印第安部落政府履⾏的义务和费⽤⽀出均满⾜所有适⽤的费⽤分摊要求。

通常,初步损失评估是在州长或部落长官提交发布重⼤灾害声明请求之前完成的。但是,在发⽣尤其严重或灾难性事件时,在完成初步损失评估之前,州长或部落⾸领可先⾏提交
发布灾害声明的请求。1在这种情况下,重⼤灾害通常仅限于A类和/或B类公共援助(可能进⼀步限于联邦直接援助(DFA))和减灾援助。针对严重破坏居住房屋且具有重⼤影响的事件,声明中可能还包括个⼈援助。在即将完成初步损失评估时,后期可增加其他形式援助。

1美国《联邦法规》第44章第206条36款

声明类型

《斯塔福德法案》规定了两类灾害声明:紧急情况声明和重⼤灾害声明。2  这两类声明均授权总统,⽬的是为受灾者提供联邦补充性灾害援助。 但是,这两类不同声明涉及的突发事项、援助范围及援助⾦额均有所不同。

紧急情况声明

在总统确定给予联邦援助时,⽆论何时因何事,总统都可以发布紧急情况声明。在州政府、地⽅政府和印第安部落政府在努⼒提供紧急服务(例如保护⽣命财产、公共卫⽣和公共安全)情况下,紧急情况声明是对其服务作出的补充,或可减轻转移美国任⼀地区存在的灾害威胁。为单⼀紧急事件提供的援助总额不得超过500万美元。如果超出这⼀额度,总统应向国会报告相关情况。

要求3

受灾州的州长或受灾部落的部落⾸领必须在紧急事件发⽣后的30天内,通过联邦应急管理署相关地区管理者,向总统提出发布灾害声明请求。该请求必须基于以下内容:情况超出了州政府、受灾地区地⽅政府和印第安部落政府的解决能⼒范围。⾮常有必要提供联邦补充性紧急援助,因为它能挽救⽣命、保护财产、维护公共卫⽣和公共安全,减轻或转移灾害威胁。此外,请求内容必须涵盖:

  • 确认州长或部落⾏政⾸领已根据州法律或部落法律采取适当⾏动,并指⽰执⾏州或部落紧急计划;
  • 说明州政府、地⽅政府和印第安部落政府为缓解紧急情况所付出的努⼒和拥有的资源;
  • 描述其他联邦机构为应对紧急情况所做的努⼒以及拥有的可利⽤资源;
  • 说明需要联邦补充性援助的类型和援助程度。

紧急情况声明中提供的协助

  • 公共援助(PA) ——根据紧急情况声明,只能批准A类(清理残骸)和B类(紧急防护措施)援助。紧急情况声明不可提供C-G类(永久性⼯作)援助。紧急情况声明通常仅包括B类援助,通常仅限于联邦直接援助,因为缺少损失评估步骤,⽆法证明紧急事项需要⼤额度⾦融援助。此援助通常以联邦出资75%和⾮联邦出资25%的⽐例进⾏分摊。
  • 个⼈援助(IA) ——根据紧急情况声明,个⼈及庭援助计划(IHP)是政府可以批准的唯⼀⼀类个⼈援助项⽬。在紧急情况下,很少授权批准个⼈及家庭援助计划。个⼈及庭援助计划中,住房援助费⽤100%由联邦出资,⽽其他类援助需求则由⾮联邦出资25%。
  • 减灾拨款计划(HMGP)——不适⽤于紧急情况声明。

灾前紧急情况声明4

在可预见会发⽣导致重⼤灾害(⽐如毁灭等威胁)事件且将带来影响时,州长或部落⾏政⾸领可提前要求发布紧急情况声明。此类请求必须满⾜紧急情况声明请求相关所有法律法规要求。此类请求必须证明,在影响出现之前,采取紧急保护措施的关键需求已经超出了州政府和受灾地区地⽅政府或印第安部落政府的能⼒范围,并确定可以通过联邦直接援助满⾜特定未满⾜的紧急需求。这种联邦直接援助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员援助、设备援助、物资援助和疏散援助。预置资产通常不需要发布声明。通过发布灾前紧急情况声明,可以提供的援助类型通常为B类(紧急保护措施),仅限D类联邦直接援助。如果需要其他类型的援助,联邦灾害应急管理署可能需要进⾏损失评估和/或进⾏公允成本估算。

紧急情况声明,由联邦承担主要责任

由联邦政府承担紧急情况的主要责任时,总统可以发布紧急情况声明,⽽⽆需受灾州州长或受灾部落的部落⾸领提出请求。这样的紧急情况声明发布以后,针对灾害带来的其他未满⾜需求,州长或部落⾸领随后还可以要求发布重⼤灾害声明。

重⼤灾害声明

总统可以宣布任何重⼤⾃然灾害,包括任何飓风、龙卷风、风暴、⾼⽔位、风动⽔、潮汐、海啸、地震、⽕⼭喷发、⼭体滑坡、泥⽯流、暴风雪、⼲旱以及⽆论何种原因引起但所造成的损害程度超出了州政府和地⽅政府的综合应对能⼒的⽕灾、洪灾或爆炸灾害。⼀份重要的灾害声明能在⼤范围内为个⼈和公共基础设施提供联邦援助,包括⽤于紧急任务和长期⼯作的资⾦。

要求5

受灾州的州长或受灾部落的部落⾸领必须在事件发⽣后的30天内,通过相关联邦应急管理署地区管理者向总统提出发布灾害声明请求。该请求必须基于以下内容:情况超出了州政府、受灾地区地⽅政府和印第安部落政府的解决能⼒,且有必要提供联邦补充性紧急援助。此外,请求内容必须涵盖:

  • 确认州长或部落⾏政⾸领已根据州法律或部落法律采取适当⾏动,并指⽰执⾏州或部落紧急计划;
  • 估算出本次灾害对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造成了多⼤的损失;
  • 说明州政府、地⽅政府和印第安部落政府为缓解紧急情况所付出的努⼒和拥有的资源;
  • 根据《斯塔福德法案》,初步估计出所需援助类型和援助⾦额;
  • 州长或部落⾏政⾸领证实州政府、地⽅政府和印第安部落政府将按照所有适⽤的费⽤分摊标准⾏事。

重⼤灾害声明指导下,可利⽤的援助

然⽽,并⾮每次灾害都会激活所有援助项⽬。根据州长或部落⾏政⾸领提出的请求中指定的援助类型以及在联合联邦直接援助和后续联邦直接援助中确定的需求,共同确定能授权批准哪些援助。联邦应急管理署灾害援助计划如下:

  • 个⼈援助项⽬中,对个⼈和家庭的援助,可能包括:
    • 个⼈及家庭援助计划;
    • 危机咨询计划
    • 灾害事件管理
    • 因灾失业援助
    • 灾害相关法律援助
    • 灾害中补充营养援助计划
  • 公共援助 ——帮助州政府、部落政府、地⽅政府以及某些私⼈⾮营利组织进⾏紧急救助⼯作、维修或更换受灾设施,可能包括以下类别援助:
    • A - 清理残骸
    • B - 紧急保护措施
    • C - 道路和桥梁
    • D - 控⽔设施
    • E - 建筑设备
    • F - 公⽤事业费⽤
    • G - 公园、娱乐设施及其他设施
  • 减灾援助 ——帮助州政府、部落政府、地⽅政府以及某些私⼈⾮营利组织采取相应⾏动,以预防或减少⾃然灾害对⽣命和财产带来的长期风险。

因素:在评估重⼤灾害声明请求并向总统提出建议时,灾害应急管理署应当考虑以下因素6:

(a)   公共援助项⽬

  1. 预计援助经费——联邦灾害应急管理署预估了联邦和⾮联邦针对公共⼈群援助的援助费⽤,衡量灾害造成的⼈均损失。联邦灾害应急管理署使⽤⼈均损失数⽬作为指标,衡量着可能取得获批联邦政府援助的灾害严重性和灾害⼤⼩,并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每年对这⼀指标进⾏调整。
  2. 局部影响——联邦灾害应急管理署会评估灾害对县政府和地⽅政府以及美国印第安⼈和阿拉斯加⼟著部落政府的影响。因为这些地区有时会发⽣⾮常严重的灾害,即使全州⼈均未达到标,联邦政府也可以对他们提供援助。尤其在关键设施(例如主要道路、桥梁、公共建筑等)受灾或局部⼈均受灾程度极⾼的情况下。例如,即使⼈均总体受灾程度较低,局部性损害也可能达到⼈均数⼗美元甚⾄数百美元。
  3. 有效保险理赔范围——灾害发⽣时,联邦灾害应急管理署会考虑法律法规要求的有效或应该有效的保险理赔范围,并根据该⾦额相应减少预期援助⾦额。
  4. 减灾——为了表彰和⿎励减灾措施,联邦灾害应急管理署会考虑减灾措施能在多⼤程度上减少灾害损失。这条对于那些由于减灾⽽导致预估公共援助损失低于⼈均指标的灾害来说,尤其重要。
  5. 最近发⽣的多起灾害——联邦灾害应急管理署还考虑了过去⼗⼆个⽉内的灾害史,以便更好地评估灾害带来的整体影响。联邦灾害应急管理署会根据《斯塔福德法案》、州长或部落⾸领的声明以及声明中⾃费资⾦⾦额,综合考虑发布声明。
  6. 其他联邦机构的援助计划——联邦灾害应急管理署还将其他联邦机构援助计划纳⼊考虑范畴,因为这些机构的援助计划有时更能满⾜灾害带来的援助需求。

(b)  个⼈援助项⽬

  1. 州政府财政能⼒及可⽤资源
  2. 未投保却因灾造成的房屋和个⼈财产损失
  3. 受灾害影响的⼈⼜概况和特定⼈群
  4. 对社区基础设施造成的影响
  5. 伤亡⼈数
  6. 灾害相关失业情况

更多信息,见 个⼈援助声明因素指南

2联邦应急管理署通过法规制定了第三类声明,即⽕灾管理援助⾦(FMAG)声明。该流程与紧急重⼤灾害流程⼤不相同。阅读更多⽕灾管理援助⾦项⽬相关内容。

3《联邦法规》第44章第206条第35款

4根据《斯塔福德法案》第502款(c)项(《美国法典》第42卷第5192款(c)项),本节指导说明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发布灾前紧急情况声明以及可提供何种类型的援助。

5《联邦法规》第44章第206条第35款

6《联邦法规》第44章第206条第48款该法规内附有⼀张“平均灾害援助⾦额”表。该图表已过时,不再与声明流程相关。

上诉

针对拒绝发布重⼤灾害或紧急情况声明的情况,州长或部落⾸领可以进⾏上诉。必须在发出拒绝信后30天内提起上诉,应同时提供需要接受联邦补充性援助的其他证明材料。

发布声明后的⾏动

附加说明:州长、州长授权代表(GAR)、部落⾏政⾸领可以在声明宣布之⽇起或事件结束后(以较晚者为准)的30天内请求指定其他县及其援助计划。州长、州长授权代表、部落⾏政⾸领可以在30天内提交延期申请,并提供申请延期的正当理由。

费⽤分摊调整:总统才有权调整公共援助费⽤分摊⽐例。如果灾害⾮常严重,以⾄于 《斯塔福德法案》中规定的实际联邦义务(不包括⾏政费⽤)达到或超过应付阈值⽐例,联邦应急管理署建议将公共援助中联邦⽀付⽐例最⾼提⾄90%。7

上诉:针对公布声明中的决定,通常只能发起⼀次上诉。必须在发出拒绝信后30天内提出此类上诉。根据州或印第安部落政府的要求,联邦应急管理署可以延长上诉期限。必须在30天内提交延期申请书。

7《联邦法规》744章第206条47款(b)项每年根据所有城市消费者的消费者物价指数,对通货膨胀率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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